莫让督查走了形式

发布时间:2024年12月17日 08:48

督查是对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、科学评估的一项实效性、系统性较强的工作,以便于领导对下步工作的精准决策,但如果重点不突出、深入不彻底,发现问题不精准,只会导致督查走了形式,达不到推动工作的目的。

督查要重点突出,切忌“囫囵吞枣”。督查既是检查工作成效、检验作风水平的过程,也是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过程。督查工作中涉及部门多、内容交叉多,且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工作重点,督查时切忌“眉毛胡子一把抓”或者“囫囵吞枣”“和稀泥”,对掌握的多看看,不掌握的走马观花;对做得好的多看看,做得不好的一笔带过。必须抓住当前的工作重点,围绕中心工作开展;必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开展,掌握真实情况,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;必须围绕决策落实中出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,做到及早发现、主动介入,举一反三,促进同类问题的解决,确保一项一项督查到位,确保重点督查的目标和领域关键指标同步推进,以督查助推工作落实。

督查要聚焦过程,切忌“走马观花”。督查工作中涉及人员组成多、督查内容杂,督查时容易陷入机械主义,往往是督查队伍“车水马龙”一波波、受督查单位“迎来送往”一次次、留痕材料一柜柜、整改措施列了一条条,“你好我也好”,导致形来虚往。对此,要破除“翻过、看过就当检查过”的简单做法,坚持日常督查、重要时间节点督查与成效督查相结合,建立以随机制督查目标清单,逐项细化常规工作任务,项目化推进督查。要通过日常督查、反馈整改、“回头看”等多种形式进行实时监督,全面掌握各项督查的推进情况、工作成效、存在问题。

督查要树牢导向,切忌“好人主义”。督查工作中涉及影响较大、运用面广,督查时容易陷入好人主义,难以区分优劣。对此,必须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,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断加强履职尽责、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。要破除“个个差不多的”的平均主义思维,敢于动真碰硬,发扬斗争精神,务实戒虚,树立鲜明“好”“坏”导向,把督查结果作为助推工作落实、激发干部干事创业、组织选人用人、培养教育、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。只有树牢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,充分运用督查检查结果,才能为“发奋”的单位及个人“加满油”,让“躺平”的单位及个人“躺不住”“不敢躺”“不想躺”“不愿躺”。

文章来源:人民网


版权所有 @ 2015 贵州财经大学管理效能督查委员会

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贵州财经大学 邮编:550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