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评|牢记督查工作的“忌”与“宜”

发布时间:2024年12月17日 08:50

近期,党中央明确要求为基层减负,坚决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“行政之要,重在落实;落实之法,贵在督查。”因此,只有牢记工作督查的“忌”与“宜”,做好“学”“干”“准”三字文章,才能让督查成为了解情况的“平面镜”、发现问题的“透视镜”,工作督查才会督出成绩、督出实效。

忌“滥竽充数”,宜“学”字为先,督查工作应“轻车熟路”。督查涉及工作的方方面面,倘若学习政策不精准、不全面,便会对“难点”“热点”问题把握不准,反馈问题出现断章取义、盲目定性的现象。“业精于专,功精于勤。”督查工作开展前,要对业务人员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,真正在学上下功夫,让督查干部熟悉上级政策要求,精准领会督导目的、方式、标准等内容,不仅要提升专业化能力,也要精通督查检查政策,要有一触即发抓本质的“火眼金睛”,切实维护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防止督查过程“跑偏脱靶”。

忌“束手缚脚”,宜“干”字为主,督查工作应“真抓实干”。混乱的督查和多重的要求指标,让基层疲于奔命,不仅增添基层负担,更会严重影响当地抓发展和抓落实的节奏。为基层减负,首要在于量化考核,做到“照单点菜”,不做“糊涂账”,不搞“多头粗放”,要克服以“留痕”作为评价工作好坏的“标准”,坚持看工作实效,听群众声音;要避免“教条主义”,防止文山会海回潮,要充分理清职能职责,避免“属地管理”“一刀切”的现象,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松绑,让基层干部卸下无谓“包袱”,轻装上阵。

忌“隔靴搔痒”,宜“准”字为要,督查工作应“对症下药”。督查应该以问题为导向,将工作指导和实地调研结合起来,避免为了“查”而“查”、只“查”不改的现象。应该充分利用“督”的力量,发挥“战”的作用,帮助基层发现问题,找准本质,把握问题的实质和根本,以点带面,开出问题“良方”;注重督查的实效性,盯紧难点和堵点,督到“关键点”,查到“要害处”,做到查实情、办实事,准确和客观反馈实况,树立正确的决策导向,以严格的要求和规范的程序确保督查直击关键环节,紧扣源头,实现问题的“归零”。

文章来源:湖北日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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